发布时间:2022-05-31 16:35:01 浏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银保监会工作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扎实推动稳经济各项政策落地见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要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习“要保持战斗定力,坚持稳中求进,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加大保险保障支持力度,丰富产品供给,创新保障模式,提升服务质效,全力以赴落实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年度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政策举措,助力稳住经济基本盘。
鼓励财险保险公司在产品开发、培训、销售和管理等各个工作环节,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配置资源,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全面助推贯彻落实6个方面33条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各财险公司要加大对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保粮食能源安全和促进外贸出口相关业务的支持力度,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有效的保险支撑,服务好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一)倡导各财险公司主动面向疫情严重地区按要求停驶车辆快速开通保险延期服务,适度延后保费缴纳时间,加大对停驶车辆支持力度。疫情严重地区地方保险行业协会要勇担社会责任,积极向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汇报,主动提出车险领域支持疫情防控的工作举措。
(二)各财险公司要优化理赔流程,提升理赔时效,探索推出疫情期间承保理赔服务便利措施,提升线上化服务比重,推广无接触快处快赔,开通车险理赔绿色通道,简化理赔材料和流程,提升服务便捷性。要建立通畅的客户争议处理渠道和反馈机制,切实提升车险服务质量。
(三)各财险公司要认真落实银保监会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金融支持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等政策要求,确保营运车辆交强险应保尽保、商业险愿保尽保。
(一)鼓励财险公司围绕物联网、通讯电子、生物医药、汽车制造等产业链不断延伸保险服务,积极为芯片制造、汽车生产、货运物流、售后维修等上下业提供保险服务,积极发展营业中断险、利润损失险等险种,发挥保险功能助力企业复工达产。
(二)鼓励各财险公司根据属地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适度延后保费缴纳时间,保障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但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业、重点保供企业可持续发展。
(三)支持各财险公司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高度出发,加大煤电企业保险保障力度,助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科学有序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积极提升水电、核电企业保险保障和服务能力。
(一)各财险公司要深入落实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的工作要求,有效对接新市民群体在创业、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的保险需求,积极扩大保险供给,为新市民提供高质量保险服务。
(二)各财险公司要聚焦建筑工人、快递骑手、网约车和货车司机等职业风险较为突出的新市民群体,扩大保险保障覆盖面。要持续提升服务新市民保险产品的普惠性,提高新市民保险服务可得性和便利性,切实增强新市民的安全感、幸福感。
(三)各财险公司要深度参与国家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搭建多领域发展、全方位服务的健康保险产品体系。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要特别注重为困难失业群体做好保险服务,加大保险保障力度。要勇担社会责任,积极组织捐赠和志愿服务等活动,帮扶。
(一)各财险公司要认真贯彻落实银保监会关于规范“隔离”津贴保险业务经营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强化责任担当,不断加强和改进隔离险等疫情相关保险理赔工作,提高理赔效率,在合同范围内实现应赔尽赔。鼓励保险公司简化理赔手续和理赔材料,对疫情严重地区开通理赔绿色通道,做到应赔快赔。
(二)鼓励各财险公司科学审慎开发疫情相关保险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实际需求。要严格遵守保险产品各项监管规定,综合考量可保利益和风险程度,合理设置责任范围和理赔条件,科学审慎开发疫情相关保险产品。
(三)各财险公司要严格规范销售宣传管理,不得进行片面宣传和恶意炒作。要加强业务管理,做好客户沟通解释工作,及时回应消费者合理诉求,防止出现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各地方保险行业协会(同业公会)要发挥好服务、协调、自律、维权职能,积极组织当地财险机构和业务人员,主动参与疫情防控保险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主动性、创造性、有效性,扎实推动稳经济各项政策落地见效。